2013年1月16日,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圆锥滚子轴承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,裁定中国涉案轴承企业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(Changshan Peer Bearing Co., Ltd.)的倾销幅度为15.28%、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(Xiang Yang Automobile Bearing Co., Ltd.)的倾销幅度为15.28%、中国普遍税率为92.84%。
1986年9月15日,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圆锥滚子轴承进行反倾销调查,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84822000、84829100.50、84829915、84829945、84832040、84832080、84833080、84839020、84839030、84839080、87089980.15和87089980.80。
1987年5月17日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,裁定涉案企业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无倾销,中国香港Premier轴承设备公司的倾销幅度为0.97%。2011年7月28日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24次反倾销调查。